紅網鳳凰1月14日訊(通訊員 胡明智)因手裡缺錢,湖南省鳳凰縣山江鎮麻某將賺錢的目光放在了自行車上,三次偷竊均被當場抓獲。1月13日,經湖南省鳳凰縣檢二手餐飲設備買賣察院提起公訴,鳳凰縣法院以盜竊罪判處被告人麻某有期徒刑八個月,並處罰金人民幣1000元。
  2012年8月底台南餐飲設備的一天,今年34歲的麻某在沱江鎮人民醫院附近閑逛,因其感到肚子較餓卻又缺錢購買食物,便進入醫院辦公樓後的車棚內推走一部未上鎖的自行車,可是在醫院門口就被失主追上並抓獲,公安機關隨即對其行政處罰。事發僅僅一個月,麻某來到山江鎮鳳凰百貨門口,先後兩次偷走顧客停放在門口的自行車,超市保安通過監控鎖定目標,再次將麻某抓獲。
  今年12月初的一天,屢教不改的吳某又竄到沱江鎮城北小區內,趁四下無人之際,推走蔣某的一部黑色鳳凰牌自行車,卻被剛好下樓的蔣某撞見。蔣某當即上前制止,麻某見狀扔下自行車拔腿就跑,但被巡邏的公安民警抓獲。根據相關法律規定,被告人吳某兩年內三次實施盜竊,已構成了盜竊罪。  G2000(原標題:男子兩年內3次偷竊均被當場抓獲獲刑8個月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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